第 03 期 · 商业模式:规则下的具体操作
§ 3.01 — 开源软件的性质
03
开源软件
仍然是软件
It is still software — defined by law, not by price.
开源软件的性质
人为的定义:法律和许可
而非物理属性或经济形式
源代码公开、复制、修改和再分发
——四项核心自由,构成开源的制度基础
放弃了收取许可费用
——将排他性使用权从价值创造中剥离
和排他权选择完全不同的道路
关键洞见
开源不是"免费软件"的同义词。它是一种通过法律许可重构软件生产与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——放弃的是排他性收费权,而非产品本身的价值。